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
宁国土资交告字[2023]043号
经中卫市人民政府批准,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“交易中心”)以网上交易方式重新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
编号 |
土地位置 |
土地 面积 |
土地 用途 |
规划指标要求 |
供地 状况 |
出让 年限 |
挂牌起始价(万元) |
竞买保证金(万元) |
挂牌开始时间(网上申请、缴纳保证金、报价起始时间) |
网上申请、竞买保证金缴纳(到账)截止时间 |
挂牌(报价)截止时间 |
||||
容积率(R) |
投资强度(万元/公顷)(T) |
建筑 密度 %(JM) |
建筑 系数 %(JX) |
绿地率%(L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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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地(G)[2022]-14号 |
中卫工业园区 |
116505平方米(合174.76亩) |
工业(新能源产业-再生能源及资源回收利用) |
R>=0.7 |
T>=3000万元/公顷 |
JX>=40% |
L<=20% |
净地 |
20年 |
787 |
787 |
2023年04月13日 09时 |
2023年04月23日 16时30分 |
2023年04月25日 09时20分 |
注: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,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(以下简称“交易系统”)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,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,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。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,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,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,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,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。
有欠缴土地出让金、闲置土地、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。
三、卫地(G)[2022]-14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,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。凡办理数字证书、符合竞买资格、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,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。
四、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://nrt.nxggzyjy.org查阅下载,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卫地(G)[2022]-14号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起始价设置,成交价款不含契税。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,须完成节能评价、环境影响评价、安全评价和消防安全审查(符合要求后)方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。各项指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准变更,同时要符合经审定的建设方案要求,否则不予验收并依法依规处置。项目建设达不到“标准地”用地履约要求的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
六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
1.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,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。
交易中心地址: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9号;
联系人:万女士;联系电话:0955-7067693、8597626。
2.出让人地址: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1号;
联系人:郭先生,丁女士;联系电话:0955-8812818。
中卫市自然资源局
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3年03月24日